关于湖北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及附属景区艳湖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02
发布者:
十价工服规〔2017〕27号
湖北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湖北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及附属景区艳湖公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
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山下游客服务中心大门停车场及附属景区艳湖公园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为: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2元,大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车24小时(昼夜),中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大型车辆最高不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山上停车场收费标准为: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车24小时(昼夜),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规定再次计收。
二、以上停车场对临时进入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工程抢修维护车、殡葬车等执行任务的车辆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免收停放服务费。对新能源车辆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
三、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收费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12358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2017年12月28日